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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11-18     点击: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提高学院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学院实际,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部门和个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的不廉洁行为的风险,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全过程防控措施,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学院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范围对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学院内各单位及从事管理工作的所有岗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上)和涉及人、财、物、招生、采购、基建、后勤管理、党建工作、评优评奖等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

三、实施方法

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排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根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单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群众帮查:视情邀请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三)内部互查:院领导和分管部门相互分析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检(排)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查办案件情况排查廉政风险点。

四、时间安排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2010年11月开始,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工作阶段(2010年11月30前完成)

1.建立健全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构。成立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单位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责任人(联络员),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和联络员名单报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

2.召开科级干部以上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基本知识,深刻领会《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0〕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3.各单位召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规,学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基本知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理清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查找风险。查找过程中要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做到无重大遗漏。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涉及人财物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

1.分层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廉政风险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负责人的报表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学院领导小组备案。

(2)查找单位风险。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各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廉政风险表》(附件2),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学院廉政风险办公室存档。

(3)查找学院风险。学院党委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重点查找涉及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党建工作、评优评奖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评定风险等级

廉政风险分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是指容易造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出现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廉政风险;二级廉政风险是指容易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廉政风险;三级廉政风险是指容易造成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诫勉或提醒谈话的廉政风险。请结合部门和个人实际初步判定岗位风险等级,作出综合评定,并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岗位风险等级一览表》(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领导小组综合学校情况对各单位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岗位人员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所在单位备案。

2.制定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各单位围绕各项职责的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附件4),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3.制定学院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学院存在的廉政风险,由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廉政风险工作总体方案并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陈余国、魏贤超

副组长:吕振合

成  员:陈余春、洪永铿、杜宝山、洪  骏、傅建辉、

张乐弟、贺旭辉、王其军、陈  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组成如下:

主  任:张乐弟(兼)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于遵萍、方正华、王 莉、

卢华云、叶云琴、刘  东、何光平、何林福、

吴小川、张志华、张崇利、张敬伟、李庆海、

杨  军、杨现华、杨  柳、陆栋煜、陈建云、

陈雪茹、罗  加、罗  明、周美秀、罗黎霞、

胡泽方、陶  元、高晓红、黄  华、黄  涛、

楼  望

工作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刘小建、张小红、张华、

罗秋平、章栩铭

学院各级党政班子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其工作机制为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党办综合协调,各系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各系书记、各处(部、室、中心、馆)处长(主任)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与搞好业务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注重宣传、加强沟通

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及时向全院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建立健全符合学院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廉政风险表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廉政风险表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

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

5.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廉政风险表(解表)

6.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廉政风险表(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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